壹、宗旨
為鼓勵藝術創作風氣,推動全民美育,提升藝術參與水準。
貳、辦理單位
- 指導單位:彰化縣政府
- 主辦單位:彰化縣文化局
- 贊助單位:GSK 全興關係企業、財團法人全興文教基金會
參、參賽資格
- 具中華民國國籍,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外籍人士。
- 作品須為2023 年(民國 112 年)以後創作,且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。
- 版次性藝術創作(如版畫、雕塑等),不得僅修改或局部調整後參賽。
- 參賽作品不得為抄襲、臨摹、冒名創作等,如查證屬實,取消資格,並三年內不得參賽。
- 每人每類別限送 1 件作品,但同一作品不得跨類參賽。
- 「磺溪新人獎」資格:
- 出生地為彰化縣(身分證開頭 N)或設籍彰化縣滿 5 年(需提供戶籍謄本)。
- 首度參加磺溪美展且作品入選以上者。
- 禁止 AI 生成作品參賽,違者取消資格。
肆、徵件類別
- 墨彩
- 膠彩
- 油畫
- 水彩
- 書法
- 篆刻
- 工藝
- 雕塑
- 攝影
- 版畫
伍、報名方式
- 一律採線上報名(網址:https://huangsi.bocach.gov.tw)。
- 報名期間:2025 年 3 月 1 日(六) 至 4 月 10 日(四)。
- 初審採線上報名:
- 提交 個人資料、作品資訊、作品圖檔(JPG 格式,2-5MB,300dpi)。
陸、作品送審流程
1. 初審(線上報名)
- 提交 完整作品圖檔 及 創作自述。
- 照片格式 JPG,2-5MB,解析度 300dpi。
2. 複審(提交原件)
- 初審入圍者 需送交 作品原件 進行審查。
- 雕塑、工藝類 作品應使用 堅固木箱 包裝,並提供 展示相片。
- 送件方式:郵寄/貨運/親送,逾期視同放棄。
3. 決審(磺溪獎)
- 各類首獎作品提供 2 件參考作品,由評審遴選 6 名「磺溪獎」。
- 獲磺溪獎者 須提供 原作保證書及著作授權書,作品歸彰化縣文化局典藏。
4. 作品歸還
- 首展與巡迴展後,參賽者可親自領回作品,或委託主辦單位寄送(運費自理)。
- 未依規定領回者,主辦單位有權處理。
柒、展覽
1. 首展
- 地點:彰化縣立美術館
- 展出作品:所有 得獎作品(含入選)。
2. 巡迴展
- 地點:
-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(2025 年 12 月 3 日 至 12 月 28 日)
- 本縣鄉鎮巡迴展(2026 年 1 月 9 日 至 2 月 3 日)
3. 交流展
捌、獎勵
1. 磺溪獎(6 名)
- 獎金 NT$10 萬 + 典藏費 NT$15 萬(含稅)。
- 獎座、獎狀、專輯 5 冊。
- 2027 年有機會推薦至日本大阪或其他國家參展。
2. 首獎(10 名,每類 1 名)
- 獎金 NT$10 萬(含稅)。
- 獎狀、專輯 3 冊。
3. 優選獎(1-5 名,共不超過 30 名)
- 獎金 NT$5 萬(含稅)。
- 獎狀、專輯 2 冊。
4. 磺溪新人獎(1 名)
- 獎金 NT$5 萬(含稅)。
- 獎狀、專輯 1 冊。
5. 入選獎
6. 全興獎(1-6 名)
- 獎金 NT$15 萬(含稅)。
- 典藏於 全興文教基金會。
玖、其他重要規定
1. 作品典藏
- 「磺溪獎」作品 歸彰化縣文化局。
- 「全興獎」作品 歸全興文教基金會。
2. 參賽作品如涉及抄襲
- 取消得獎資格,追回所有獎金及獎項。
- 作者需承擔相關法律責任。
3. 主辦單位保有作品公開權
- 得獎作品將用於展覽、出版、網路宣傳等用途。
- 作者同意主辦單位使用影像及創作理念。
4. 作品保險
- 初審作品保額 NT$3 萬。
- 磺溪獎 NT$25 萬,首獎 NT$10 萬,優選獎 NT$5 萬,入選獎 NT$3 萬。
壹拾、聯絡資訊
資料來源:獎金獵人